根据学校关于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要求和学院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改革、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等各项工作需要,按照《材料与冶金学院系主任、副主任、实验室主任聘任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和各系工作实际,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讨论制定本方案,并经党委会研究通过。
一、岗位设置
本次岗位设置为: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系副主任1名;
能源与动力工程系副主任1名;
材料化学系副主任1名。
二、岗位任职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能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作风正派,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
(二)具有大局观念,能坚决执行学校、学院党委和行政的决议,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开拓进取,创造性地完成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事业心、责任感强,在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实绩,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能力,工作积极主动,有无私奉献精神。
(四)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系主任一般应在本学院有五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系副主任一般应在本学院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五)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年龄一般应能任满一届。
学院聘任坚持把师德放在首位,对思想政治表现差、违背教师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规范且造成不良影响的教师,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度。
三、选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公布方案(2023年3月27日)。在学院网站公布本方案。
(二)个人报名及组织推荐(2023年3月27-29日)。符合报名条件的教职工个人自愿报名,也可以组织推荐,由党支部征得教职工本人同意后推荐报名。申报人需填报《材料与冶金学院系主任、副主任、实验室主任报名表》,于2023年3月29日15:00前交学院党委秘书梅艳君处,由学院党委对申报人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进行审查。
(三)民主推荐及组织考察(2023年3月30日-4月2日)。学院党委分别组织相关系全体教职工参加民主推荐,根据民主推荐和推荐评审情况,结合年度考核及平时掌握的情况,确定考察对象,进行组织考察。
(四)确定拟任人选(2023年4月3日)。学院党委会议确定建议任免人选,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进行任免审议,确定拟任人选。
(五)任前公示及发文任职(2023年4月4-10日)。对拟任人选在院内公示3天,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学院发文予以聘任。
四、其他
(一)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本次选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学院党委决定成立选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政领导组成。
(二)工作要求。本届系主任、副主任在新一届人选未到岗之前继续履行好岗位职责。各位教职工继续关心支持各系的建设和发展,主动承担公共事务,服务全院师生,积极报名。
(三)工作交接。正式任命后一周内做好工作交接。
附件:材料与冶金学院系主任、副主任、实验室主任报名表.doc
材料与冶金学院党委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