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与冶金学院学生会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13-12-03 发布者: 浏览次数:

材料与冶金学院学生会是学院党委领导和分团委老师指导下的学生群众性组织,是联系院、系各部门领导、老师与全院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代表全院学生参与院系教育和管理事务。在维护国家和学院的整体利益的同时积极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利益,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协助学院创造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环境,倡导和组织同学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开展丰富多彩的有益活动,并加强同其他学院学生会及学生组织的联系与合作。

第一章 学生会组织制度

一、学生会的组织的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二、学生会的宗旨是“服务同学,锻炼自我”。

三、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院学生代表大会,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学

生会委员履行其职权,学生会委员会由全院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年,其职权是:

1、筹备和召开全院学生代表大会。

2、选举产生学生会常委会,学生会主席、副主席。

3、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讨论并决定学生会有关工作。

4、贯彻和执行学生会代表大会做出的各项决定。

5、制定各项工作实施办法。

6、负责全院学生干部的管理和培训。

四、各部部长或负责人候选人经主席团提名,报委员会讨论决定。各部组成及成员由该部部长或副部长提出报委员会审批。

五、学生会各部门实行分工负责制,各部门须切实履行自身的职责,并有义务支持和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六、学生会委员会可根据工作的需要,经院领导的批准设立或撤销学生会内部有关的部门。

1、部长例会上各部门必须做出前阶段的工作总结,并提交下阶段活动的计划和具体方案。

2、各部长的工作必须服从学生会主席团的决定与调配,有情况应及时向上一级汇报,各部长还要负责本部门和其他部门的协调工作。

3、部级以上干部对必须参加的活动应积极参加,无故推延的将根据本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4、各干部应及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任务,不能完成者应主动向上一级说明和阐述原因,无故不进行工作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撤职等处分。

第二章 各部门工作职责介绍

学生会下设:

主席团:设主席、副主席。负责学生会工作计划的制订、督促、检查、指导、协调工作,经常向院分团委反映情况、汇报并请示工作,及时向各部布置工作,交流情况。抓好学生会的自身建设,贯彻民主集中制,重点问题集体讨论确定;对干部分工明确,督促部长做好分管的工作。

秘书处:管理并安排办公室值班工作,负责学生会例会工作,协调学生会各部门的关系,负责学生会的信息工作,完善学生会各项制度,学生会财务、物资管理,文稿及档案的管理及其他工作。

宣传部:为学生会整体形象设计策划,以海报、橱窗、学生刊物的形式宣传介绍学生会各项大型活动,负责创意和设计,结合时代要求举办各种具有一定思想性和教育意义的展览、宣传活动及各种具有纪念意义的宣传活动,举办书法、绘画、摄影等各种竞赛,浓厚校园文化氛围,陶冶同学艺术情操。

文艺部:开展各种旨在普及艺术知识,陶冶文化情操的欣赏活动,策划每年度的校园歌手比赛等文艺比赛、举办艺术讲座,举办迎新晚会、新年晚会、校园舞会等活动,邀请艺术团体来院演出,协助本院开展艺术节,文艺演出等大型活动及其他拓展性工作。

生活部:作为突出反映学生会服务职能的重要部门,直接负责与校方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处理有关问题,反映广大同学的心声,为广大同学的健康成才提供切实服务。协助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和学生伙食管理委员会完成提案落实,意见反映和交流沟通等工作,发挥广大同学的主动性,使更多同学积极参与到校园民主管理当中来。

体育部:通过组织各种娱乐性和竞技性体育比赛,举办有关体育的各种讲座,达到增强同学体质、普及体育知识、提高同学们积极参与体育活动的热情,培养他们的体育意识,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

学习部:以浓厚校园学习氛围为宗旨,结合时代特点,举办包括名人讲座、文化沙龙、辩论赛、演讲比赛、论文比赛等在内的各种学术活动。参与校际学术活动的交流,引导同学加强学习,提高综合素质。

公关部:与社会各界建立广泛长期的联系,为学生会的活动寻求支持,加强与兄弟院校的有益交流和合作,建立良好的校际关系。关注社会热点,搜集有关科技、学术、文化、体育等多方面的信息,并及时、灵活地融入到活动中,举办各类讲座。联系赞助,寻求企业对我院学生会活动资金、物质方面的支持,建立学院与企业间长期的互惠合作关系。

女生部:围绕着女生文化展开,宗旨是塑造出色的女大学生,创造自信、自强、自立的新时代女大学生形象,举办各种名人讲座,开展各项有利于女大学生自身建设的活动。

科技部:设计、制作、及时更新校园网上的团学工作网站,整理、收集我院团学工作的相关信息材料,加强与学生会各部、各院系及高校间的信息交流。加强与各大新闻媒体的联系,建立完善的对外宣传网络,扩大我院学生工作的社会影响力,树立良好形象。

报 社:以学生会会刊为主要阵地,报道我院动态新闻,展现我院学生风采。整理、收集我院团学工作的相关信息材料,负责学生会各项重大活动的新闻采写及背景资料准备,及时向校内外新闻媒体提供、推荐活动稿件。对学生会各种文件进行汇编,加强同各院系及以高校间的信息交流。

维权部:维护同学的权益为核心工作而组建的群众性学生组织。维权部以“想同学之所想,急同学之所急,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为根本宗旨,以“维护广大同学的合法权益,监督学生会各部门工作”为职责,深入同学群众,了解其心声,收集其意见,解决其困难,在学校和学生之间起到真正的桥梁作用。

组织部:组织部隶属于分团委,其职能是组织学生学习先进的思想,让学生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同时组织大型的学校活动,协调各部门的关系。

邓研会:邓小平理论研究会是学习、研究、宣传邓小平理论的学生学术团体,致力于提高同学们对邓小平理论的学习兴趣,开展大量的实践活动,提高自身的思想素质和文化修养,从思想上及早向党靠拢。

青 协:以“服务同学,锻炼自我”为宗旨,一切活动以“服务”为中心。组织青年自愿者到托老院服务。内容丰富,例如:在学生中发展青年自愿者,积极为学校,社会做公益活动。体现大学生自愿服务的精神风貌。

第三章 会议制度

一、考勤和纪律制度

1、为了加强学生干部的监督检查,改善学生会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学生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2、学生会各级干部不得无故缺席应当参加的会议或活动。

(1)秘书处负责学生会各级会议(活动)考勤,考勤记录内容为缺席,迟到,早退,请假等。上述记录统一折算为缺席次数。

(2)缺席:不列席应当的会议(活动)且会议(活动)前无有效的假条;会议(活动)进行十五分钟未到者,视为缺席。

(3)迟到:未准时列席会议(活动)且会议(活动)开始后十五分钟内到会者,视为迟到。迟到两次按一次无故缺席计。

(4)早退:会议(活动)结束前未经负责人同意自行离开者,视为早退,早退折算同于迟到。

(5)请假:有事确不能参加会议者,必须请假。四次请假按一次无故缺席计,六次请假按两次无故缺席计。

(6)请假者必须在会议(活动)开始前将书面请假条交给部门负责人,或学生会主席团,并由其签字批准,否则无效。

(7)假条统一由秘书处收集。

3、对学生会干部违反学生会会议(活动)纪律者,学生会按情况给予其处分。

(1)无故缺席学生会各级会议或活动2次以上,3次以下(含3次)者,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2)无故缺席学生会各级会议或活动3次以上,4次以下(含4次)者,给予警告处分。

(3)无故缺席学生会各级会议或活动4次以上者,给予除名处分。

4、病假或因上课不能参加会议(活动),不计入请假次数,但必须出示有效证明。

5、留会察看期限为一个月,在察看期间,有突出表现者,经主席团批准可提前解除留会察看处分,如再次违纪,立即除名。解除留会察看需由本人申请,主席团审查批准方可执行。

6、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材料照入本人干部档案。

二、各级会议制度

1、部长例会制度

(1) 参加会议人员为主席团和各部长。

(2) 会议由主席主持,若主席不能出席由副主席主持。

(3) 会议内容为各部长汇报上周工作总结以及下周工作计划以及研究各项议程。

(4) 秘书处负责考勤登记和会议记录。

(5) 参加会议人员不得迟到或无故缺席。若因故不能出席,需事先请假,并递交书面请假条到秘书处。副主席请假应得主席批准。

(6) 无特殊情况会议时间一般不超过1小时。

2、各部门会议制度

(1) 各部门每两周召开一次例会,根据需要可适当增加例会次数。

(2) 参加人员为部门全体成员,会议由部长主持。

(3) 参加人员不得迟到或无故缺席,若因故不能出席须事先向部长请假。

(4) 会议内容由部长或指定一名本部成员记录于学生工作记录本,并及时上交秘书处保管。

第四章 财务制度

一、一切工作、活动经费开支应从节约的原则出发合理使用。

二、学生会经费原则上不作工作外开支,经费使用须严格依照学院财务制度及系学生活动经费管理条例。(各部门开展活动之前,必须草拟一份经费预算报告提交学生工作处老师批准,并交秘书处存档记账)

三、经手财务的有关人员,必须按照严格的财务手续,办理财务事项。

1、报销单据必须是发票或者盖章的收据,应有经手人和证明人签名并填写好用途,统一填财务账单由分管主席签名并给指导老师核实签名。

2、如遗失报销单据则不予报销,遗失票据或不能用具体票据列明的费用须报销者应写出证明(需详细写出费用日期、用途、金额)上交主管老师。

3、因工作需要而预支现金者须向主管老师递交预支证明(需写明预支金额、用途),凡办理预支现金手续的要在十五天之内办理报销手续。

四、秘书处的同学要定期结账,在例会时对账本整理保存,无关人员不得干涉,过期单据须经主管学生工作的老师签收后方可报销,有关人员定期查账时应按制度履行手续,凡借取财务账单、账本者须对其负责。

五、凡对有关财务审批有异议者,可向主席、副主席提出,并由院分团委老师予以裁决。

六、学生会的财务工作接受院团委和广大同学的监督;进行不定期的财务检查,对违反财务制度的干部,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上报有关部门给予处理。

第五章 档案管理制度

一、为确保学生会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条例。

二、档案管理工作统一由学生会秘书处和组织部负责,对学生会所有文件进行分类、整理、归档,并及时对各项工作进行总结,在例会上向主席团汇报情况。此外,听取各部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总结经验,保障学生会的工作顺利进行。

三、学生会档案分类为:会议记录、干部档案、奖惩记录、工作计划预算及工作总结、各部门学期活动记录。有关档案都将据此分类。

四、学生会各部门每学期初(开学第一周)应向学生会主席团呈交一份详细的工作计划。学期末,各部门应将本学期工作进行总结,整理制作各部门本学期活动记录文档册。

五、各部开展大型活动应作详细的活动计划预算、活动记载、宣传文稿、活动图片及音像、活动总结等应认真记录活动开展情况,并及时交至办公室存档。

六、各部将材料交到组织部后,由组织部按部门、类型存档。各部门如需查阅,归还时必须放还原位,并不得有缺损。

七、档案一般不外借,外单位如须外借,需经学生会主席同意:并在组织部进行登记,留下证件,按时归还。

九、各类档案是主席团、秘书处对各部门工作表现作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也是秘书处对学生干部进行考核和评优的依据。各部门应该认真对待。

十、本制度解释权归学生会主席团

第六章 活动室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为学生会成员。

二、值班人员均需按秘处所安排时间按时值日。

三、值班人员需在值日登记表中签名,并登记当日情况及时汇报。

四、当日值班人员如特殊情况不能值班的同学必须向秘书处书面请假,由秘书处另行安排人员值班。

五、如在值班期间受到院老师表扬的干部,学生会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如果值班人员不能按以上规定完成任务受到老师批评的干部,学生会将给予一定的处分。

第七章 工作证使用管理制度

一、学生会工作证只限学生会干部本人使用,不得转借。

二、凡在工作中,持证人均须佩带工作证。

三、持证人要自觉接受全体师生民主监督。

四、工作证需要保存,如有遗失即向秘书处报失。

五、秘书处负责工作证制证工作,并实行统一管理。

六、工作证制证时需注册发证日期及有效日期,并需加盖“材料与冶金学院学生联合会”印章方为有效。

第八章 考核制度

每届学生会结束前进行院里优秀学生干部和社会工作积极分子评选。

一、工作积极分子条件

1、思想上要求进步、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实事政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

2、学习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良,促进优良的系风、学风。

3、遵守法规校纪。没有旷课等其他违反纪律的现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有良好的个人修养。

4、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参加各种义务劳动与公益活动。敢于同各种不良行为作斗争,能起骨干带头作用。

5、积极组织和参加系各种集体活动。

6、没有受过院、系的通报批评以上处分。

二、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优秀学生干部除必须具备社会工作积极分子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在院学生会或班中担任学生干部,学习成绩优秀。

2、有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不计较个人得失,有奉献精神。

3、有开拓进取,求实创新的精神和较强的工作魄力和能力,工作成绩显著。

4、善于团结和联系群众,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同学中享有较高的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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